基础性规范是学校发展性督导的最基本的标准,也是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的前提性标准、办学行为的基础性标准和办学质量的合格性标准。本质上,基础性规范就是依法办学标准。在执行对象上具有他律性、在行为要求上具有规范性、在关系处理上具有刚性等方面显著特征。
了解更多>>标准是构成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规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制度。教育质量标准与督导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是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推进中小学发展性督导标准体系及其标准的制定与综合督导改革,是推动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强和改进教育宏观管理的必然要求。
了解更多>>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是发展主体,督导是发展保障”为宗旨,依据国家对学校的法律法规要求、学校办学现状和学校自主选择的发展目标,建立学校自评和外部督评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运用现代教育督导评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对学校发展的态势和绩效进行自我与外部的价值判断,提高学校依法自主发展的能力,逐步形成具有个性的素质教育办学模式的督导评估活动。 在我国,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的探索与发展,是以上海与浙江为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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