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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督导先进事迹 |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提升区域督导品质

更新时间:2023-10-08来源:微信公众号:正乐新发展性督导与评价

【编者按】此文为2011年下半年《全国教育战线先进集体申报表》中的事迹材料。申报者为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者当时为督导室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表彰教育督导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督办[2012]3号)中,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获得“全国教育督导战线先进集体”称号。全国共有143家单位获此殊荣。今日转此材料,旨在辩证地传承与发扬县域教育督导的传统与作风,科学地总结与反思现行区域教育督导的成绩与经验,为教育督导的改革与创新提供有益的参考。


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区域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教育改革的中心任务,加强了组织建设,健全了督导制度,创新了督导机制。在保障区域教育依法投入、推动城乡教育协调均衡、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形成生态友好教育环境等方面,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09年5月、11月,台州市、浙江省学校发展性评价和督学责任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均在温岭召开。以温岭市的自主发展性督导评估实践为基础的专著《学校发展性督导》,2009年5月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图书馆网等全国近百所高校(书店)馆藏(在售)此书。在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中,温岭市连续两年荣获“优秀”称号;在台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度水平考核中,温岭市连续三年居台州市第一。

一、以“科学有效”为目标,形成了专业自主的日常教育督导制度

(一)科学设置教育督导组织

1989年温岭县教育局内设督导科,1997年成立了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核定编制5人。督导室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党委委员担任,教育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督导室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教育督导工作。按照教育督导的职能,办公室内设督政科和督学科。督政科负责各镇(街道)以及有关教育职能部门的教育督导工作;督学科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以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育督导工作。

(二)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组织的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的职能,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并不断完善了教育督导工作制度。首先,出台了《温岭市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其次,制定并执行了《督导室工作职责》、《督学行为准则》、《督学聘任条件》、《督学随访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第三,制定并实践了《综合(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程序》、《过程督导评估工作程序》和《督导结果处理程序》。

(三)切实提高督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温岭市建立了以专职督学为核心的,特约督学、兼职督学和兼职教育督导员相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温岭市的专职督学的学历均为大学本科,有的为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职称为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小学管理副研究员;平均年龄在50岁以内。

随着温岭市学校发展性督导的持续实施,学校的内涵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督学的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是,温岭市在加强一般性兼职督学队伍建设的同时,初步建立了保障类督学、课程类督学、管理类督学有机结合的兼职督学队伍体系,更好地适应了课程改革的需要,促进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目前温岭市的专兼职督学比例为1:12。

二、以“规范·公平·自主”为中心,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科学发展水平

温岭的教育督导,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并运行“督学为本,督政为重”的督导体制,积极创新督导机制,努力提升督导品质,全面提高区域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水平。

(一)以“规范”为前提,创新督导类型

温岭市的督学改革,经历了合格评估、等级评估、分类分等评估、发展性督导、一体化督导等阶段。无论是运用“他律标准”的合格评估、等级评估、分类分等评估,还是运用“自律标准”为主的发展性督导、一体化督导,保障区域教育的依法办学,行为规范,是教育督导的首要的并且是根本的任务。

(二)以“公平”为重点,创新督导价值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教育督导不仅要保障“规范”,而且要促进“公平”。因此,温岭市建立了促进“公平”为重点的“分类分等”、“基础诊断”、“动态增值”、“强弱抱团”等教育督导机制。

“分类分等”机制是指把同一性质的学校,划分为基础相近的若干个类别(温岭将小学与初中各划分为五个类别,后来逐步缩小为三个类别),让优势发展学校或优先发展学校各自在相近的起跑线上比较其发展程度的督导模式。“基础诊断”机制是指从起点看发展的角度,对学校发展的历史与传统、现状与基础进行评估的督导制度。“动态增值”机制是指在一定周期内(一般为三年)对学校的评估,以纵向增值基础,进行横向比较的评估活动。“强弱抱团”是指把示范性学校与发展相对薄弱的学校组成学校发展共同体,在理念影响、管理渗透、师资交流、教研引领、资讯共享等方面对共同体进行督导评估的活动。另外,温岭建立了面向民工子女学校的教育督导制度。

(三)以“自主”为核心,创新督导机制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校参与督导评估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实现“要我评”到“我要评”的转变,温岭市建立了“自我评估”、“民主协商” 、“自主发展”等机制。

“自我评估”是指学校根据自我发展的需要,形成自我设计与实践、自我监控与调整、自我完善与发展的内在机制。2005年温岭市出台《温岭市中小学自我评估方案》,开始了自我评估的实践探索。“民主协商”是指学校的目标定位在学校内部以及学校与督导组织、社区等领域,就办学理念、发展目标、策略以及成功标志等方面,开展内外合作与协商,共同策划、实践学校发展目标。温岭市的“民主协商”始于2006年,即第二轮自主发展性规划制定时强调了民主协商。“自主发展”主要是通过发展性规划的自主制定与自主实践来实现的督导活动,主要是开始于2002年的温岭市自主发展性督导,到2010年,温岭市的发展性督导评估实现了全覆盖。

三、以“教育责任目标考核”为重点,有效地落实了教育优先的地位

(一)利用教育创强载体,提高镇(街道)教育实力

为了积极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落实区域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温岭市从1998年开始,充分利用“浙江省教育强县”载体,积极推动镇(街道)参加台州市教育明星乡镇、浙江省教育强镇的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期间,温岭市的16个镇(街道)中,有台州市教育明星乡镇、浙江省教育强镇各15个。2001年温岭市被评为浙江省教育强县。2008年开始,温岭市积极参加台州市教育基本现代化镇乡创建活动,目前温岭市有台州市教育基本现代化镇8个。

(二)实行教育目标责任制,促进镇(街道)教育持续发展

教育创强是督政工作的一个方面,温岭市督政的重点是从2000年开始,对镇(街道)持续实行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教育责任目标分为共性目标与个性目标两部分,共性目标是温岭市区域内要共同解决的问题;个性目标是镇(街道)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制定目标的依据是温岭市的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目标制定的方法是先由市督导室提出,经与各镇(街道)协商后确定。目标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月上旬。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镇(街道)的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考核之中。

(三)探索教育均衡度监测,实践城乡教育一体化

温岭的教育督导,除了在点、面上分别对镇(街道)的教育进行监督指导外,还在实践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探索。从2008年开始,温岭市遵循“温柔级差”原理,在台州市率先实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质量、城乡生均教育事业费、教学仪器达标率、名骨干教师比例、中考后30%比例等方面的均衡度监测,提供监测报告。均衡度监测不仅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了参考,而且推进了城乡教育的一体化进程。

四、以“学校发展性督导”为核心,为素质教育创造了友好的教育环境

(一)始终坚持“以学校自主发展为本”的督导理念

进入新的世纪,温岭市的基础教育已经从外延扩张走向内涵发展,与此相适应,温岭的教育督导应该从“他律”标准,逐步转向“自律”标准。于是,温岭市从2002年开始,率先在浙江省坚持“以学校自主发展为本”的督导理念,追求“依法办学、自主发展、品质提升”的督导价值,运用学校自主定位发展目标,督导组织评价发展程度的策略,形成了具有温岭特色的“学校发展性督导”体系与模式,在浙江省内外产生了深刻影响。

(二)更多追求“学生健康成长”的督导本质

温岭市的学校发展性督导,按照“学生健康成长”的本质追求,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学校“发展性目标”的制定与评审,一手抓督导组织的“发展性标准”的策划与引领。在“学校理念的引领性、主体行为的规范性、目标实践的有效性、自主发展的增值性和学校教育的社会性”这五大标准中,自主发展的增值性是学校发展性督导的核心要求。自主发展的增值性包括学生、教师和学校组织自主发展的增值性,其中教师和学校组织的自主发展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的。正因为如此,温岭的学校发展性督导,从2005年开始,运用有效课堂的基本标准(理念影响到位、目标设计科学、方式提供合理、情境创设多元、作业分层有效、效果感觉良好),随机抽取不少于40%专任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教学水平督导检查;对部分学科(尤其是非考试学科)的学生进行表现性、体验性抽测;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和个性特长进行综合性、增值性督导评估。这些督导价值的引领,为学校创造了友好的素质教育环境。

(三)不断完善“三评一导”的督导方式

督导方式的健全不仅增强了教育督导的科学性,而且优化了素质教育环境。温岭市的督导方式主要包括自我评估、年度评估、综合评估和过程视导。过程视导的主要载体是建立督学责任区。

2008年以来,温岭市通过实施《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岭市兼职督学聘用实施办法》,选聘了60名兼职督学;通过建立《温岭市督学责任区督学学习培训制度》、执行《督学责任区督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意见》,提高了兼职督学的整体素质。温岭市设立了4个直属学校督学责任区和10个镇(街道)督学责任区,每区设主任督学1名,责任督学2-3名,实行定校定人定岗定责,形成覆盖全市的教育督导网络。在规范办学行为、落实重点工作、指导自主发展等方面,明确了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职能。通过建立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工作指南和指导系统、责任考核和监察系统、工作维护和诫勉系统、专项经费和保障系统,健全了一整套责任区督学工作支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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