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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个评价” 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

更新时间:2020-08-02来源:第三方评价会员村

聚焦“四个评价” 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


周光礼,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袁晓萍,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在读博士生。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20年第8期第1—5页。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1]。这从本质上回答了教育评价的价值取向问题,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为指导教育评价改革具体落实的纲领性文件。《方案》提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2]。《方案》提出的“四个评价”,是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具体内容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_y130BmfKi25kv_y8Qh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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